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罚款

时间:2024-07-30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罚款"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罚款

A.开除,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B.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开除,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D.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B

阅读全文
扫码关注“ 多特资源库
更多更全的软件资源下载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玩家热搜
沐沐漫画免费阅读入口官网
风雨送春归电视剧全集在线观看
一个手机号可以注册几个微博
监控摄像头安装流程
天下布魔cg在线观看
2022超星尔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答案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不应当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布。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事故的等级分级组织。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调查报告可以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可以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处理的情况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情况紧急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络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攻略

正在加载中
版权
版权说明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电话:13918309914

QQ:1967830372

邮箱:[email protected]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