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南通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介绍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南通市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的新春佳节。
二、禁止燃放区域
1. 主城区禁放范围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5年南通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为市区主要河流水域以西,高速公路以北、以南、以东的区域,具体包括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禁放总面积达约200平方公里。
2. 特定地点禁放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令禁止燃放的地点,如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加油站、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 部分禁燃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段
在特定的禁燃区域内,部分时间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例如,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四、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其余时段禁止燃放。此外,春节期间(农历腊月廿八至新春正月初十),新城区周边居民可在指定的安全燃放点燃放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三、禁止非法活动
1. 禁止非法运输和储存
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2. 禁止非法销售
禁燃区内不予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提供储存烟花爆竹场所。在禁燃区以外的其他地区,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四、法律责任
1. 违规处罚
对于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举报电话:公安110,应急管理12350,市场监管12315,生态环保12369,城市管理12345。
五、宣传与监督
1. 广泛宣传
各级政府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自觉性。同时,引导有燃放需求的市民到禁放区外文明有序燃放,并提供便民措施,如免费短途运送帮助。
2. 联合执法
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预警研判、线索核查和打击处理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六、小编建议
南通市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禁放区域和时间,强化了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环保、和谐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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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市公安局
编辑:李华
审核: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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