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孟津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禁放区域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通告》(洛政通〔2024〕63号),孟津区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具体如下:
1. 黄河北:
- 河阳街道
- 吉利街道
- 康乐街道
- 西霞院街道
2. 黄河南:
- 滨河大道、鹤飞大道、焦柳大道以南
- 孟长路以东
- 邙岭以北
- 光武路以西
此外,以下区域也属于禁放范围:
- 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 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 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
- 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
-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 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
- 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
- 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二、燃放时间
在禁放区域外,允许燃放的时间为:
1. 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1时
2. 1月29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
3. 2月2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
4. 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个人禁放种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以下烟花爆竹禁止个人燃放:
1. 专业燃放类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个人燃放类产品
2. 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如拉炮、摔炮、砸炮、加特林、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
3. 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安全要求
1.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楼内、楼顶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2. 禁止对准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3. 禁止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烟花爆竹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5. 禁止网上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6. 严格实行专车运输,中途不得销售、装卸
7.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8. 禁止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五、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途径
鼓励群众通过以下渠道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 “110”报警电话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七、宣传引导
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
特此通知。
孟津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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