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永安市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最新规定
一、燃放时间规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永安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通告,结合2024年的倡议内容,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具体如下:
1. 农历除夕(2月9日)至正月初七(2月16日):
-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可燃放。
- 正月初二至初七(7时至24时),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2. 其他时段:除上述规定时间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 特殊时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 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3. 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公路、桥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 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
5. 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6.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湖冰面;
8. 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9. 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1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燃放品种限制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提倡市民燃放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建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
- 1000响以下大地红
- 300响以下电光炮
- 个人燃放类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四、倡导文明燃放
1. 安全区域和空旷地带:市民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和空旷地带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在居民小区密集、住户多的地方燃放。
2. 未成年人监护: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安全。
3. 不影响通行:燃放时不能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安全。
4. 购买正规产品:请到正规合法经营点购买烟花爆竹,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五、处罚措施
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以下监督举报及应急电话:
- 应急管理:0951—6888158
- 生态环境:0951—8679890
- 城市管理:0951—6083295
- 市场监管:12315
- 交通运输:0951—6141090
- 消防救援:119
- 公安机关:110
六、特别提示
各级文明单位(校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为守护良好环境做好表率。
绿色低碳生活,你我共同创造。健康舒适环境,人人共建共享。只要真情实在,无需烟花漫天。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携手呵护永安蓝。
新春佳节将至,祝福全市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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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安市人民政府
编辑:永安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
联系电话:0951-8305285
中共永安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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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公安局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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