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清远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与变化
每年春节前夕,“禁放还是限放?”成为市民们热议的话题。随着城市管理者在市民情感需求、传统文化和环境保护之间的权衡,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今年(2025年),多个城市的烟花爆竹政策悄然发生变化,从全面禁放逐渐转向有限制的燃放,但清远市却保持了严格的禁放政策。
二、清远市最新规定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9日发布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清远市区将继续执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效期至2024年1月9日。然而,为了确保市民的安全和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将此规定延长至2029年1月9日,即再延长5年。
三、禁燃区范围
清远市区以下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 清城区
- 清新区
这些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四、具体规定与处罚措施
1. 禁止燃放:自通告公布实施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 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再审批任何形式和规模的烟花燃放活动。
3. 其他部门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环保、气象、教育、民政、交通运输、供销等部门按照相关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关工作。
4. 宣传教育:清城区人民政府、清新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也应加大宣传力度。
5. 处罚措施:
- 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程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 举报机制:鼓励公民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职能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举报电话:12345。
五、政策原因与影响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一种传统的庆祝方式,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困扰,如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火灾风险以及环卫负担等。因此,清远市继续推行禁放政策,旨在保护市民健康、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绿色过节的理念。
六、市民建议
为了更好地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的春节,市民可以选择其他庆祝方式表达节日的喜悦,如贴春联、挂灯笼、写福字、赏花灯等传统习俗,既保留了浓厚的年味,又符合现代环保理念。
让我们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迎接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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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编辑:李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