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灯塔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灯塔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安排
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至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24时期间,可以在可燃放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区域
在灯塔市内设置了以下指定燃放点,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
1. 松花江边建国十周年纪念塔广场:可容纳1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2. 松花江边铁锚广场:可容纳5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
3. 松花江边灯塔广场:可容纳1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4. 松花江边童趣广场:可容纳5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
5. 松花江边启航广场:可容纳500人同时燃放,燃放场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
各指定燃放点的开放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3月2日期间。
三、禁止燃放区域
1. 居民住宅密集区:中山路以东、滨江路以南、安庆路以西、胜利路以北的区域,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3月2日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2. 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军事机关、重要科研单位、金融机构、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群体集体活动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 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炸药库、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 重点保护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在本公告明确的指定燃放点及特定区域外,所有居民住宅区内部(包括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楼道、阳台等)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在允许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购买、燃放“三无”产品。
2. 燃放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正确的方法和顺序进行燃放。
3.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陪同,并在成年人的监护下进行。
4. 燃放时应保持与建筑物、人群、车辆等的安全距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5. 燃放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五、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本通告的实施,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请及时向属地街道社区或辖区公安派出所举报,也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灯塔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6日
---
标题:《灯塔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了解2025年灯塔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具体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电话:13918309914
QQ:1967830372
邮箱:rjfa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