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舟山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绿色低碳的节日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及《普陀区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二、禁止燃放区域
1.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包括普陀山岛、洛迦山岛和朱家尖岛东部。
2. 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周边50米内。
3. 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周边50米内。
4. 高层公共建筑。
5. 机场、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内。
6. 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消防重点单位及其周边150米内。
7.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 森林禁火区。
三、禁止燃放品种
1. 非法经营、销售的烟花爆竹。
2. 个人禁止燃放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
3. 含药量超标、燃放无固定轨迹的不合规“加特林”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燃放时间规定
1. 2025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其余地点允许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2. 发布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直至预警解除。
3. 正月十五后:燃放时间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开禁限放的通告》相关规定执行。
五、法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违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六、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网信、生态环境等部门举报电话:12345
七、附图说明
普陀山、洛迦山区域及朱家尖区域的黄线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放区。
八、小编建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请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环境,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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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了解2025年舟山烟花爆竹燃放的最新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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