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2025赣州能放烟花爆竹吗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赣州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赣州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一、中心城区禁燃禁放区域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赣州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环境发展变化,发布了《关于在兴国县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具体禁燃禁放区域如下:

- 东面:以潋江河为界,兴国大桥桥下至潋江镇凤凰村土地庙以西区域。

- 西面:以文明大道为界,文明大道与长征大道交汇点至德星桥以东区域。

- 南面:以国道319线为界,埠头乡德星桥至兴国大桥路段以北区域。

- 北面:以长征大道至潋江镇澄塘村、凤凰村灌溉引水渠为界,该界线以南区域。

上述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龙南市禁限放规定

龙南市政府发布的《龙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继续适用于2025年,并明确以下内容:

- 中心城区:东至迎宾大道狮山路口、南至龙鼎大道与105国道交界处、西至龙泉大道渡江马头新村、北至玉石仙岩、桃江乡水西坝村和窑头村形成的闭合区域。

- 龙南经开区:东江电子科技产业园(全域);富康化工园区(全域)。

- 重点区域和地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发电输变电设施、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学校等特定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

除上述禁燃禁放区域外,全市其他区域实行分时段限制燃放: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全时段燃放;其它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

三、法律责任与举报机制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包括:

-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对不听劝阻或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违规燃放行为,举报电话如下:

- 公安局:110

- 城管局:0797-3513222

- 生态环境局:12369

- 应急管理局:0797-3511865

- 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四、贵定县春节期间燃放规定

贵定县政府发布的《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了春节期间的燃放时间和零售网点设置:

- 燃放时间:2025年1月28日00:00至2025年2月12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九零时至正月十五二十四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 零售网点:共设4个零售网点,分别位于金南大道、东兴路、铜宝路和新桥街附近。

此外,市民应遵守《贵定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特定区域燃放,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五、倡议与宣传

为了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亲友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通过共同努力,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让广大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告。

---

联系电话:

- 综合行政执法局:0854-5227766

- 公安局:0854-5220054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

阅读全文
扫码关注“ 多特资源库
更多更全的软件资源下载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玩家热搜

相关攻略

正在加载中
版权
版权说明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电话:13918309914

QQ:1967830372

邮箱:rjfawu@163.com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