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黑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禁放区域和时段
为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黑河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禁放区域:
- 市区主城区:连霍高速(含)以北、黄河南岸(含)以南、连霍高速三门峡东高速口和茅津古渡连线(含)以西、候平高速(含)以东合围区域。
- 特定场所及周边: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流水库冰面;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2. 限定燃放时段:
-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 正月初二至初八(7时至22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 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 举办焰火燃放活动需经公安机关许可审批。
-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责任规定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好相应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 建设管理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 向阳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部、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做好属地及本行业领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物业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本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部门管理不力的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及应急电话
- 消防救援:119
- 公安机关:110
希望广大市民和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氛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5年2月28日结束,此前发布的相关办法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