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卓应用 > 聊天社交
Vapeam电子烟

Vapeam电子烟

大小:47.5MB
类别:聊天社交
官方
免费
安全
纠错
使用360助手为您安全下载应用,更快速
  • 简介
  • 相关教程
  • 相关合集
  • 评论
Vapeam电子烟 Vapeam电子烟 Vapeam电子烟 Vapeam电子烟
简介

Vapeam电子烟是一款电子烟爱好者和戒烟戒酒盆友的集中地和电子烟互动平台,是迄今为止世界最大Vape蒸气电子烟挪动小区,为客户出示相关产品使用技巧、探讨、分享、视頻、行业动态等服务项目。手机软件详细介绍

Vapeam是一个电子烟爱好者和戒烟戒酒盆友的集中地和电子烟互动平台,为电子烟顾客和戒烟戒酒客户出示电子烟相关产品使用技巧、探讨、分享、视頻、行业动态等一站式服务,是迄今为止世界最大Vape蒸气电子烟挪动小区!

软件功能

-适用多社交网络平台登陆分享作用

-与数十万电子烟爱好者探讨

-可随时分享身旁的电子烟趣事和体会心得

-出示电子烟服务器/电子烟雾化器/小烟/电子烟油/尼古丁盐等初学者使用技巧

-可阅读文章全世界全新电子烟新闻报道和趣事

-精彩纷呈的个人中心为您呈现与众不同的社交媒体风采

软件功能

Vapeam app为您产生以下特色功能:

- 适用多社交网络平台登陆分享作用

- 与数十万电子烟爱好者探讨

- 可随时分享身旁的电子烟趣事和体会心得

- 出示电子烟水果汁/摸组/电子烟雾化器等初学者使用技巧

- 可阅读文章全世界全新电子烟新闻报道和趣事

- 精彩纷呈的个人中心为您呈现与众不同的社交媒体风采

Vapeam app只求这些喜爱电子烟的爱好者和戒烟戒酒盆友为之,不管您是早已得道成仙的高手還是初露锋芒的小白初学者。

更新日志

v4.1.0

修复bug

1.播放视频闪退

2.评论按钮

3.无法保存子版块

4.功能

5.修改错误

软件信息

软件标签:
软件版本:v4.8.1
更新时间:2025-02-19
软件大小:47.5MB
备案号:暂无
厂商:暂无
包名:com.vapeam.vp
应用权限:
查看
  • 程序写入外部存储

    -- 允许程序写入外部存储
  • 读取设备外部存储空间的文件

    -- 程序可以读取设备外部存储空间的文件
    -- 允许程序请求安装文件包
  • 获取额外的位置信息提供程序命令

    -- 允许程序访问额外的定位提供者指令
  • 访问SD卡文件系统

    -- 挂载、反挂载外部文件系统
  • 访问SD卡文件系统

    -- 挂载、反挂载外部文件系统
  • 查看WLAN连接

    -- 获取当前WiFi接入的状态以及WLAN热点的信息
  • 完全的网络访问权限

    -- 访问网络连接,可能产生GPRS流量
  • 连接WLAN网络和断开连接

    -- 改变WiFi状态
  • 修改系统设置

    -- 允许读写系统设置项
  • 查看网络连接

    -- 获取网络信息状态,如当前的网络连接是否有效
  • 收起
隐私说明:
查看
  •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以下隐私保护原则,为您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务:

  • 1、安全可靠:

    我们竭尽全力通过合理有效的信息安全技术及管理流程,防止您的信息泄露、损毁、丢失。
  • 2、自主选择:

    我们为您提供便利的信息管理选项,以便您做出合适的选择,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 3、保护通信秘密:

    我们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保护您的通信秘密,为您提供安全的通信服务。
  • 4、合理必要:

    为了向您和其他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仅收集必要的信息。
  • 5、清晰透明:

    我们努力使用简明易懂的表述,向您介绍隐私政策,以便您清晰地了解我们的信息处理方式。
  • 6、将隐私保护融入产品设计:

    我们在产品和服务研发、运营的各个环节,融入隐私保护的理念。
  • 本《隐私政策》主要向您说明:

    我们收集哪些信息 我们收集信息的用途 您所享有的权利
  • 希望您仔细阅读《隐私政策》

    为了让您有更好的体验、改善我们的服务或经您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将通过某些服务所收集的信息用于我们的其他服务。例如,将您在使用我们某项服务时的信息,用于另一项服务中向您展示个性化的内容或广告、用于用户研究分析与统计等服务。
  • 若您使用服务,即表示您认同我们在本政策中所述内容。除另有约定外,本政策所用术语与《服务协议》中的术语具有相同的涵义。
  • 如您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 收起
类似软件
本类排行
近期大作

最新软件

相关合集 更多

相关教程

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 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提供电子烟产品。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应当通过()进行交易。 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每人每天(),不准多件寄递。

热搜标签

网友评论

添加表情
评论
举报

举报反馈

  • 色情
  • 版权
  • 反动
  • 暴力
  • 软件失效
  • 其他原因
提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