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北海市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为加强北海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北海市人民政府制定了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范围
1. 城区及重点区域
- 市区内所有居民小区、商业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及周边500米范围内。
- 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
- 军事设施、通信设施、输变电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山林重点防火区。
2. 特定区域
- 高层建筑(10层及以上)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 桥梁、隧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要道及其安全保护区内。
- 其他不宜或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相关规定,在非禁止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具体品种包括:
- 爆竹类(C级)
- 喷花类(C级、D级)
- 旋转类(C级、D级)
- 升空类(C级)
- 吐珠类(C级)
- 玩具类(C级、D级)
- 组合烟花类(C级、D级)
三、燃放规定
1. 申请举办大型焰火活动
-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2. 运输许可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并严格遵守运输安全规定。
3. 个人燃放要求
- 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 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 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燃放烟花爆竹;
- 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 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 在禁止燃放区内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法律责任
对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应急管理、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 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0779-12345
- 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110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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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北海市应急管理局
策划: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李洪雷 董晓
设计:肖丽丽 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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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北海市政府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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