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北流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在各地呈现出不同的变化趋势。一些城市选择全面禁放,而另一些城市则采取了限时、限区的措施。2025年,北流市根据实际情况和市民需求,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平衡传统文化传承与公共安全及环境保护的需求。
二、总体原则
北流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旨在构建一个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市民在欢度佳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三、具体规定
1. 燃放时间
-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2025年1月19日)至正月十五(2025年2月13日)。在此期间,市民可以在指定区域内燃放低危级别的C、D级烟花。
2. 燃放区域
- 燃放区域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和沙河绿岛等特定地点。具体布设地点由北流市应急管理局和住建局协商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 以下区域禁止燃放:
- 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 国家机关驻地;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 文物保护单位;
- 森林防火区及其他重点防火区域。
3. 销售管理
- 在城区范围内集中设置8户左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所有销售点必须符合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
- 经营人员需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且年龄须在18-60周岁之间。
- 销售场所应具备防火抗爆性能的活动板房(面积10-20平方米,高2.2米),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干粉灭火器,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必须与有资质的批发企业签订产品配送协议,并确保未售出的产品能及时运回专用存放点。
4. 申请程序
- 意向经营者需在2025年1月13日至1月15日期间向北流市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 应急管理局将按照申请顺序进行初审,并于1月16日前完成现场核查,符合条件者将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5. 后续管理
- 各临时零售网点应在2月13日后停止销售并将剩余商品撤离,同时将许可证交还给应急管理局予以注销。
- 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在燃放期间加强巡逻执勤,确保燃放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四、注意事项
- 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 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市政府有权暂停燃放活动,以保障公众健康。
五、咨询与监督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北流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15394080762。
特此公告。
北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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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颖
责编:魏红光
审核:李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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