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大丰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介绍
随着春节临近,不少市民希望了解春节期间是否可以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结合大丰区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大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整理如下。
二、禁放区域
1. 主城区禁放范围:大丰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市区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以西,沪陕高速以北,启扬高速以南,扬溧高速以东,以及生态科技新城禁放区域。禁放总面积达256.3平方公里。
2. 特殊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加油站、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防火防爆单位周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具体时间限制
- 全年禁放:大丰区禁放区域内常年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 非禁放区域:在非禁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三到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四、处罚措施
1. 非法运输: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近期南京警方已连续查获多起非法运输行为,行政拘留6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700余箱。
2. 非法销售与储存:对于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没收相关物品。
五、市民须知
1. 自觉遵守规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要从网上购买或通过物流快递寄送烟花爆竹。
2. 举报奖励机制:市民如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线索,可拨打110报警,经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奖励。
六、温馨提示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建议市民朋友们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节日氛围。
七、参考资料
-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南京警方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报
- 江苏警方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请以当地政府部门正式文件为准。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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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扬州市人民政府通告、南京警方通报
编辑:裔倩雯
审核:曹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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