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大连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管控区域和管控场所(地点)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2025年大连市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1. 管控区域:
-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全域;
- 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甘井子街道、椒金山街道、中华路街道、周水子街道、泡崖街道、机场街道、泉水街道;
- 高新区凌水街道、七贤岭街道。
2. 管控场所(地点):
-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 火车站、客(货)运站、码头、飞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 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 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重要军事区域;
-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 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 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 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地点。
二、管控措施
1. 禁止燃放:在上述管控区域内及管控场所(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限制燃放:在管控区域以外地区,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
3. 特殊规定:
-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春节前后不得燃放“闭门炮”“开门炮”。
- 未经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个人不得燃放礼花弹、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燃放产品。
三、其他规定
1. 燃放安全距离:在可以燃放区域内,不得违反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安全距离。
2. 宣传引导与劝阻: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劝阻管控区域和管控场所(地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 执法监督: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4. 举报机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举报。举报电话为12345(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110(公安部门)。
四、目的与意义
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旨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此举符合全国多数城市的做法,也是保护人口密集区域公共安全、环境质量以及群众健康的客观需要。
通过这些严格的规定,大连市政府希望市民能够理解并配合,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和环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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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连发布、大连本地宝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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