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怀化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根据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主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鹤政函〔2024〕78号),以及岳塘区在污染防治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上的部署,怀化市对2025年春节期间及全年烟花爆竹燃放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2025年怀化市烟花爆竹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禁止燃放区域
怀化市中心城区及特定敏感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包括:
- 中心城区:东至金海路市委党校,北至月池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沪昆高铁。
- 其他敏感区域:党、政、军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敬老院;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主次干道及地下通道;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限制燃放区域与时间
在怀化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鹤城区行政管辖区域内(含国际陆港),未划定为禁止燃放的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北至溆怀高速,西至包茂高速,南至绕城高速。该区域内设立两处指定燃放点:
- 卢林路延长线怀化九丰现代农博园前坪广场
- 国际陆港大桥西头南侧滨河中路沿线
限制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三期间,以及每年正月十五、10月1日国庆节当日。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三、违规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大庆典活动特别许可
重大庆典和节日期间,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依法许可,并在指定地点按照安全规程实施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烟火晚会或大型燃放活动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举报奖励机制
市民群众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市长热线举报电话(12345)或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举报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处理。
六、加强宣传与管控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怀化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设置大型宣传牌,制作宣传视频,加密巡检频次,取缔不合规点位,收缴违规烟花等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特此通知,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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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些规定,怀化市旨在有效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减少大气污染,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环保、文明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