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拉萨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及拉萨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拉萨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1. 主城区禁放区:拉萨市主城区(含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柳梧新区等)全域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2. 特殊场所禁放区:除上述区域外,以下特定场所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 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 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 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 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
- 大型仓库、停车场;
- 景区、林地、绿地。
二、燃放时间限制
1. 春节期间集中燃放时段:仅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期间(2025年2月9日至2月13日),在指定的安全燃放区域内进行有限度的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2. 其他时间严格禁放:除上述集中燃放时段外,全年其他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安全要求
1. 燃放地点选择:必须在政府指定的空旷、远离易燃物和人群密集区域的安全地点进行燃放,如广场、公园等开阔地带。
2. 燃放人员要求:未成年人需在成年人陪同下燃放;燃放时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3. 应急措施准备:燃放现场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确保一旦发生意外能够及时处置。
四、法律责任
1. 违规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举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五、宣传教育
1. 广泛宣传:通过媒体、社区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
2. 安全教育:各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请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营造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891-6325110(拉萨市公安局)
来源:拉萨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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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希望每位市民都能严格遵守规定,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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