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昌都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为保障2025年春节期间昌都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防治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昌都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昌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最新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1. 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历史遗迹等。
2. 交通枢纽及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及其周边安全保护区。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等。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电力设施周围的安全保护范围。
5.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确保这些场所的安全和安静。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防止引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放区域。
二、限放时间和区域
1. 燃放时间
- 除夕:中午12时至次日凌晨2时。
- 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上午6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次日凌晨2时。
- 元宵节:上午6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次日凌晨2时。
2. 燃放地点
- 在昌都市主城区设立若干集中燃放点,具体位置由相关部门另行公布,并在燃放期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巡逻和引导。
- 各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划定辖区内安全燃放区域,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和告知,确保安全有序燃放。
三、禁止燃放品种
1. 禁止燃放非法经营、销售的烟花爆竹。
2. 个人禁止燃放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
3. 禁止燃放含药量超标、不合规、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法律责任
1. 单位和个人违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2. 对于提供代为燃放烟花爆竹服务或对燃放行为不予劝阻的餐饮、住宿、婚庆典礼、殡葬等服务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
3.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与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
- 公安部门:110
- 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12345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昌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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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昌都市城区集中燃放点位示意图(具体位置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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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了解昌都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祝您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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