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汕头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新规背景与目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汕头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管理要求。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火灾隐患和对环境的影响,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并重新制定了《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该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禁燃区域设定
根据新规定,以下区域自8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
2.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直管区(含澄海区所辖区域)
此外,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人民政府将划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时间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告。全市范围内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十类场所包括:
- 中央商务区
- 城市综合体
- 机场
- 火车站
- 客运站
- 医院
- 学校
- 文物保护单位
- 加油站
- 变电站
三、燃放行为规范
1. 禁止燃放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特区范围内均不得燃放爆竹。
2. 未经许可燃放烟花: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在特区范围内燃放烟花。
四、处罚措施
1. 个人处罚:
- 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 单位处罚:
-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举报途径
市民如发现禁放区域内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 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
- ‘110’报警电话
受理举报单位将对举报人予以保密,以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安全并提高举报积极性。
六、新规意义
新规定的出台不仅能够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还将在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七、小编建议
汕头市政府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新规的有效实施。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生活环境。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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