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江山市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最新规定
根据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遏制非法经营活动,并满足群众购买需求,现将2025年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证)的相关规定整理如下:
一、许可要求
(一)零售点许可模式
2025年,江山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采用零售点许可模式。具体许可期限为:
- 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1月29日
- 2月12日(即农历正月初一及前3天、正月十五<元宵节>1天),共计5天,过期作废。
燃放区域和时间需按照《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时间的通告》(江政发〔2024〕15号)执行。
(二)零售点设置
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即在经营场所内依法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零售点采用临时零售设施(如拼接式板房或产品储存仓)。
(三)人员资格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均需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有资格参加摇号,摇中后获得取证资格。
(四)后续程序
获得取证资格的单位需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后续程序。
二、申报材料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附件1)
2. 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
3. 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4. 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预登记
- 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 地点: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江山市万商城5号楼B幢一楼)
- 材料: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份(注明具体点位地址,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 风险提醒单申请单位办理人签字确认1份
每家申请单位仅限申请全市统一规划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中的1个点位。此次报名预登记仅用于登记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意向情况,不代表申请单位成功取证。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申请预登记的单位,不再受理其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
预登记后,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与预登记《申请书》上登记的人员一致)需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考核。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现场提供。在2025年1月7日17:00之前,向市应急管理局窗口提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制件,方有资格参加摇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证书复制件的单位视为放弃申请。若发现申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摇号确定取证资格
根据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取得摇号资格的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摇号,确定取证资格:
- 若规划零售点只有1家申请单位符合条件,则该申请单位直接获得取证资格;
- 若有2家(含)以上申请单位符合条件,则采用《2025年江山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开摇号规则》公开摇号选取;
- 若无单位申请或申请单位均不符合发证条件,则取消该零售点。
(四)审查发证
获得零售点取证资格的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布置经营场所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wps
2. 风险提醒单.wps
3. 江山市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示意图.wps
4. 江山市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汇总表.wps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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