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玉溪市2025年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玉溪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 澄江市辖区以下范围内:
- 北起环城北路以南,南至澄波路以北,东起仙湖路以西,西至抚澄大道以东:以上四条道路以道路内沿为界,不包括道路及人行道。
- 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市内文物保护单位、车站、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交通枢纽等安全保护区内。
- 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及周边: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及周边:医疗机构、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 景区景点:西浦公园、凤山公园、帽天山自然保护区、梁王山自然保护区、禄充、孤山等景区景点。
- 其他禁放地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2. 其他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二、禁止燃放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上述区域和场所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特殊活动燃放规定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举行。未经批准擅自燃放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违规燃放的处罚措施
1. 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澄江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 在禁售区域内零售和批发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在本通告发布之前已取得烟花爆竹相关经营许可证照并在经营期限内的除外)。
五、各部门职责
各镇(街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本通告的实施,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市民自觉遵守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可获2025年云南/昆明春节烟花燃放规定、燃放时间、禁限放区域、违规燃放处罚措施以及烟花爆竹售卖时间、地点等信息。
通过这些规定,玉溪市旨在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与和谐,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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