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银川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川市对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详细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一、限定燃放时间
1.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 正月初二至初七:每日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3. 其他时段:除上述时间段外,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举办焰火燃放活动需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审批,并确保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二、禁止燃放区域及场所
以下区域和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 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 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3. 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公路、桥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 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
5. 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6.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湖冰面。
8. 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9. 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11.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夏陵景区、贺兰山滚钟口风景区、银川市园林场、西夏风情园及西夏区行政区域内的镇北堡镇、兴泾镇、怀远路街道办事处、宁华路街道办事处、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所有宽度大于10米的公益林地及距离公益林地边缘水平2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
1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违法行为处罚
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文明燃放倡议
为传承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倡导市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燃放管理规定,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购买,在安全空旷处燃放,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指导下燃放,燃放时不能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安全,主动处理烟花残屑和垃圾。
五、监督举报及应急电话
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市民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监督举报或寻求帮助:
- 应急管理:0951—6851190
- 生态环境:0951—5660733
- 综合执法:0951—3073874
- 市场监管:12315
- 交通运输:0951—2022122、2153988
- 消防救援:119
- 公安机关:110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发布单位: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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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2025年银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的最新规定,请市民朋友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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