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东莞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加强春节期间东莞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营造喜庆和谐的节日气氛,根据《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全市各镇街(园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设置情况,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通告。以下是详细规定:
二、燃放时间
1.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可以燃放。
2.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可以燃放。
三、燃放种类
1.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四、禁放区域
以下区域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莞城街道
- 东城街道
- 南城街道
- 万江街道
-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沙田镇立沙岛
五、可燃放区域
部分镇街设有指定燃放区域,具体如下:
1. 寮步镇:金富路段、山姆会员店西南侧,面积约500平方米。
2. 大岭山镇:大岭山湿地公园中心广场,面积约1200平方米。
3. 厚街镇:人才公园(龙阁山公园)厚街体育馆东侧广场,面积约2000平方米。
4. 道滘镇:蔡白村滨江东路与蔡白村上口组北岛环岛路交汇处北侧广场(约300平方米),南丫村掌洲岛掌洲路以北空地。
5. 中堂镇:滨江大道鹤田段区域,长约500米。
6. 茶山镇:茶山公园内湖边平台,面积约400平方米。
7. 石碣镇:梁家村公园,面积约1000平方米。
8. 高埗镇:江滨广场沿沿江南路往西100米南侧至东江南支流区域范围。
9. 望牛墩镇:新景路(寮厦南桥—寮厦北桥路段,长度约200米)。
此外,石龙镇、虎门镇(含滨海湾新区)、麻涌镇、长安镇、沙田镇(立沙岛除外)、洪梅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等镇街在指定区域内允许燃放。
六、燃放注意事项
1.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2.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 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 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6. 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7.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8. 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9. 因安全监管需要,请关注、遵守属地镇街(园区)对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七、处罚措施
1.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八、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九、举报电话
-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 119:火警电话
十、小编建议
烟花虽灿烂,安全须牢记!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勿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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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莞最新明确!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违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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