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2025东至能放烟花爆竹吗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东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东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一、前言

为加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东至县人民政府对烟花爆竹禁放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现将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规定通告如下: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区域:

1. 县城主城区:东至尧渡老河及水厂至滴水岩路以及梅城村东门桥、周村河(环城东路),南至东山撇洪沟及城南车站,西至大景高速河西段,北至赤头桥。

2. 大渡口镇集镇区:东至大桥村跨江高速桥,南至新安江路,西至西马路(含西马路以西已建成小区),北至长江岸线。

3. 大渡口经开区:东至仙寓山路,南至济广高速,西至大桥村跨江高速桥,北至长江岸线。

三、禁止燃放时间

上述区域内全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管理职责

县政府建立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任召集人,负责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 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 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注销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沿街店面的宣传引导。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遵守禁放规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

- 县民政局:指导婚姻登记、殡仪馆、陵园等单位开展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巡查重点部位、主次干道、临街商场、店面等地段,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处罚破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的行为。

- 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负责新闻媒体宣传,加强舆情分析,强化正面引导。

五、法律责任

1. 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 物业服务企业及提供婚庆、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不劝阻或劝阻无效不举报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 单位未履行禁放管理职责且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逾期不整改造成后果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建议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众参与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鼓励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对首位提供有效证据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奖励。

七、附则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县城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18〕54号)同时废止。

东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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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东至县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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