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厦门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厦门市翔安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厦门市政府对2025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进行了严格规定,旨在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诚信的春节。
二、禁放区域及时间
1. 禁放区域:
- 思明区全境为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 其他各区将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划定禁放或限放区域,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详细信息。
2. 禁放时间:
- 禁放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正月廿三),期间将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
三、烟花爆竹销售规定
1. 销售许可:
- 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符合《厦门市翔安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中的各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面积要求、消防设施配备等。
- 零售经营者需向区应急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销售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2. 销售地点:
- 全市范围内共规划了57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其中新增18家,具体位置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 每个零售点周边50米内不得有其他零售点,并且要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 安全管理:
- 所有零售点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销售人员需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主要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 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零售点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且不得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四、处罚措施
1. 非法行为处理:
- 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确保公共安全。
2. 退出机制: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将予以撤销,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五、社会参与
1. 宣传动员:
- 各商贸企业应利用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播放禁放宣传片和提示标语,提高市民对禁放规定的知晓度。
- 倡导企业员工及其家属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2. 举报奖励:
- 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六、小编建议
诚信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让我们共同努力,深入开展诚信宣传,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行动,携手共创安全、欢乐的春节环境。只有通过每个人的诚信行动,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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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2025年厦门烟花爆竹最新的相关规定,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关注“厦门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实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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