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喀什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喀什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具体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位设置及销售时间
2025年春节期间,喀什市辖区内共设置若干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位,具体点位分布如下(具体数量和位置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 喀什市东城区广场:位于东城区广场西侧空旷地。
2. 喀什市南城区市场:位于南城区市场北侧停车场。
3. 喀什市西城区公园:位于西城区公园东侧草坪。
4. 喀什市北城区步行街:位于北城区步行街中段空地。
临时零售点销售许可有效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市区及部分镇区不设临时零售点,具体禁售区域以官方通知为准。
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放区域(如喀什市大气污染防治严管示范区)。
如国家、自治区、兵团、喀什市后期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做出变更调整的,按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禁止非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房屋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2. 购买渠道:有购买烟花爆竹需要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有资质的正规单位购买烟花爆竹。
3. 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焰火燃放安全规程,远离易燃、可燃物和建筑物。
五、监督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积极向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和保护。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998-12345
- 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六、小编建议
为了确保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广大市民在欢度佳节的同时,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告。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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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基于提供的资料信息整理而成,如有变动,请以当地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