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大庆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与目的
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第九届亚冬会黑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要求,大庆市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的新规定。
二、具体规定
1. 停止发放临时销售许可证
- 按照省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停止办理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
- 全市其他区县也将参照执行,不再发放新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2. 禁放区域及时间
- 禁放区域:各县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具体的禁放区域,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例如,嘉荫县已明确其主城区为禁放区域。
- 禁放时间:自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止,在此期间内,禁放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3. 管控要求及措施
-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妨碍执行公务的,从严从重处罚。
-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引导。
-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抵制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积极向公安部门、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举报违法行为。
三、公众参与
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来:
-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 主动举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环境。
四、小编建议
此次新规旨在通过严格管理和广泛宣传,确保2025年春节期间大庆市的环境质量和公共安全得到保障。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这一举措,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环保的节日氛围。
特此通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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