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安溪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与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防治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溪县人民政府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进行了调整。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一)凤城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包括凤城镇祥云、上西、下西、南街、小东、东北、凤明、凤山、朝阳、东岳、先声、北石、龙湖、登科、城东、蓝湖、祥都、上山村、华龙、华凤、朝凤、兴安社区等22个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包括城隍庙);大兴路(七小门口)往河滨路东侧、清溪桥沿205线至北二环桥东侧所辖区域。
(二)城厢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包括城厢镇茗城社区、茶都社区、建安社区、五峰社区、砖文村、土楼村、员宅村等二环路以内范围;城厢镇建安大道与大同路交叉处往南门桥方向两侧;河滨南路(南门桥头起)至茶都酒店(铁路桥处)范围内的文昌社区、湖滨社区;益民街(沼涛中学起)至龙湖车站两侧;城厢镇建安大道(从龙津大桥红绿灯路口至南二环红绿灯路口)两侧店面、居住楼。
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及时间
(一)凤城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雁塔河堤广场、河滨北路木栈道休闲吧河堤、美法龙镇宫、美法公园河堤广场。
(二)城厢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 土楼村(内土楼前山馆、顶厝顶安馆、美山昭灵宫 崎头崎头馆、安霞宫)
- 砖文村(后割角落进玉殿、砖文村后垵街角落汾衍庙、砖文村砖埕角落良师馆、砖文村新宅角落安宅馆、砖文村门楼角落文兴堂、砖文村大厝内角落大宅馆、砖文村庵后角落福美宫、砖文村亭顶本源堂、砖文村亭顶显应庙)
- 员宅村(灵著庙、任溪馆)
- 茶都社区(茶都美食街与茶王街交叉路口)
(三)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22时至初九10时、正月十五18时至22时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则禁止燃放。
(四)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
在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批后由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四、处罚措施
违反上述规定的,或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
六、附则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安溪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致电:0595-26165655。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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