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新安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通告》,新安县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进行了重新调整。现将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禁售禁放区域及时间
1. 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自2025年1月10日起,新安县在新310国道以南(含)区域内,实行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2. 特殊情况: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地方可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区域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1. 违规燃放处罚: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 非法生产、经营处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注意事项
1. 安全第一:城市区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环保意识: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呼吸系统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健康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请尽量减少或避免燃放烟花爆竹。
3. 文明过节:倡导文明、绿色的庆祝方式,如使用电子鞭炮、灯光秀等替代传统烟花爆竹,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干净、祥和的春节。
四、举报奖励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如发现违规燃放、售卖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我们将给予适当奖励。
小编建议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制违法燃放、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新安。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此致
敬礼!
新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新安县应急管理局
新安县公安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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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本规定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请联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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