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新昌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与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新昌县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新昌县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旨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有效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二、制定必要性
2024年春节期间,新昌县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PM2.5浓度明显增加,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此外,在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重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水资源污染、火灾等不良影响。因此,调整禁放区域显得尤为必要。
三、主要内容
(一)依据和目标
《通告》明确了其制定依据及工作目标,即通过调整禁放区域,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确保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禁放区域调整
1. 城区禁放区:
- 包括城区内所有街道及部分乡镇的主要建成区。
- 具体范围涵盖:七星街道、南明街道、羽林街道、大市聚镇、儒岙镇、回山镇、澄潭镇、梅渚镇、小将镇、沙溪镇、沃洲镇、镜岭镇、东茗乡、西郊开发区等区域。
2. 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重点区域:
- 禁止在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 同时,也包括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地、森林防火区等敏感地带。
(三)其他事项要求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内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禁放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五、公众参与
为了更好地听取民意,新昌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新昌县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大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给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新昌县人民中路212号
联系电话:86383132
邮编:312500
小编建议
新昌县此次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不仅有助于提升城市环境质量,还能有效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这一举措,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丽的家园。
新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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