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松原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松原市政府决定优化烟花爆竹燃放范围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限制
1. 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允许全天燃放。
2. 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限于早上7点到晚上24点之间燃放。
3. 腊月二十三和正月二十三:同样遵循早上7点到晚上24点的燃放时间段。
4.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当发布黄色预警及以上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1. 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医疗机构、学校、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地区。
2. 油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地点。
3. 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
5. 山林、草场等重点防火区及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三、燃放类型限制
1. 禁止燃放A级、B级烟花爆竹及高风险的拉炮、摔炮等。
2. 禁止燃放“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与孔明灯。
3. 市民需确保所购烟花爆竹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四、集中燃放区域
各县区政府将负责划定集中燃放区域,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燃放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居民委员会及物业公司也将积极参与,推动社区宣传,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鼓励以合法、文明的方式进行烟花爆竹的燃放。
五、购买渠道
官方呼吁市民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确保安全与合法。同时,适当处理烟花�行迹こ鞘谢肪场�
六、违规处罚
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及治安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以此提升市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七、监督与建议
从即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向松原市公安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地址:松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具体地址),邮编:XXXXXX。
八、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相关通告同时废止。
小编建议
这项新规不仅是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管理,更是一项对文明及安全的重要倡导。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迎接一个祥和、绿色的春节与元宵节。
特此通告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