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柳州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禁放区域划定
根据柳州市融安县公安局和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月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告》,柳州市中心城区及部分特定区域已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具体禁放区域包括:
1. 河东片区:
- 融江水岸河堤北端—水文站围墙—易通一品小区围墙—国大围墙—交通局围墙—交管大队北面水沟—交管大队围墙—山湖海小区一期围墙—长安镇中心小学围墙—航运社安置区—法院围墙—惠康路与铜鼓桥路交叉口—铜鼓桥路与焦柳铁路交叉口—望枧路与铁路线交叉口—焦柳铁路与红卫路交叉口—迎宾路与红卫路交叉口—二桥河东桥头(含桥底范围)—一桥河东桥头(含桥底范围)—融江水岸河堤北端。
2. 河西片区:
- 大洲浮桥桥头—一桥河西桥头(含桥底范围)—二桥河西桥头(含桥底范围)—高速路延长线与长安大道交叉口—融城扶贫移民安置小区西围墙—融城扶贫移民安置小区北围墙—康欣扶贫移民安置小区东围墙—长安大道与新民路交叉口—Y143乡道至河边小路交叉口—河西河岸边—大洲浮桥桥头。
3. 其他片区:
- 大洲浮桥;长安一桥;长安二桥;交管大队北面水沟至中茂燃气储气站入站路口段老209过道;龙潭街;中茂燃气储气站站址;县实验中学。
以上道路两侧及单位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均为禁放区域。
二、处罚措施
在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市民建议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广大市民朋友们应自觉遵守融安县中心城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如确有燃放意愿和需求,建议选择到禁放区外人少、空旷的安全地带进行燃放,并严格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注意燃放安全,做好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护,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共度安宁、祥和春节。
四、监督举报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特别提醒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提高环保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或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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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规定旨在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新春佳节。
(来源:融安县公安局、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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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请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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