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河源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河源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的最新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有序,特制定以下申办条件:
1. 位置要求:零售点需位于县政府划定的禁放区域以外,并符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布点规划。
2. 专店销售:实行专店销售,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须经过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面积与距离要求:零售场所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加油站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 安全标识与设备:申请的零售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并至少配备两支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5. 独立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也不得设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6. 法律合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 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 实地勘查、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 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各申请企业或个人需于11月10日前向所在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查后统一上交至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徐敬源;联系电话:0762-5609390。
三、需提交材料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 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 烟花爆竹经销店相片(门店与负责人合影);
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负责人培训证书复印件;
6. 烟花爆竹经营场地周边安全条件说明(附照片并加盖公章);
7.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票据复印件。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格式。
四、燃放时间和禁放区域
1. 允许燃放时间:
- 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23时;
- 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1时;
- 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6时至23时;
- 2025年2月2日(正月初五)7时至13时;
- 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7时至23时。
2. 禁放区域:
- 主城区禁放区域:具体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 其他禁放区域包括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交通枢纽、文物保护单位等。
五、燃放注意事项
1. 燃放时应遵守说明书指引,确保安全。
2. 不得在居民楼内、楼顶或向人群密集处投掷烟花爆竹。
3. 不得对准易燃易爆物品燃放。
4. 未成年人燃放时需有成年人指导。
5. 禁止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六、违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举报机制
鼓励群众通过“110”、“12345”民生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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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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