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泗洪县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公共秩序,泗洪县根据市县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现将泗洪县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二、禁止燃放区域
1. 全年禁放区:根据《泗洪县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区域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城市中心区(具体范围由泗洪县应急管理局划定并公布)
- 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区域
- 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区域
- 林地、草地等重点防火区域
- 其他由政府公告确定的禁止燃放区域
2. 非禁放区: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在非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报奖励措施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泗洪县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线索。
(一)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相关部门举报:
- 当面报告
- 拨打电话(举报电话: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镇政府)
(二)奖励标准
1. 根据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处涉案金额50,000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2. 根据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处涉案金额超过50,000元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3. 举报违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制造、储存危化品、违法生产经营“小化工”“小作坊”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4. 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应准确详实。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不予奖励的情形
1. 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
2. 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3. 同案人检举的;
4. 其他不予奖励情况。
四、其他要求
1. 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
2. 责任追究: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安全管理: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合理存放,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五、执法检查
泗洪县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同时,上塘镇安监办将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六、小编建议
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如发现任何违法行为,请立即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安全的美好家园。
泗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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