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济源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传承中华民族传统习俗,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1. 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1月23日(腊月二十四)凌晨1时
2. 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3. 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
4. 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在本县区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1. 国家机关驻地
2.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 重要军事设施
4. 文物保护单位
5. 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
6.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 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区域
8.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 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相关单位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10. 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11. 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
12. 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特别注意:
- 宛西中专、实验中学周边1000米范围(北至宝天曼大道、南至南环路、东至滨河西路、西至S249线)
- 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1000米范围
三、个人禁放种类
1. 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和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产品
2.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 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止行为
1. 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2. 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 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五、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烟花爆竹货源充足,能够满足群众需要,请到合法经营点购买。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统筹:周盼
审核:李雄峰
编辑:王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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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为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许可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分队将对济源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给予指导帮扶,并随机抽查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从零售店的选址及零售店的面积、存放限量、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作出指导。同时,要求许可工作要严把审核关口,不突破数量标准,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审核,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到位。此外,还将加强教育宣传,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多种形式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大家提升安全防护意识,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环境。
济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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