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滕州市2025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滕州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确保春节期间及全年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禁放区域与时间
1. 禁放区域:
- 全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
- 特殊情况下,如需举办大型庆典活动或民俗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经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
2. 禁放时间:
- 自2025年1月1日起,滕州市全域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非获得特别许可。
三、销售与储存管理
1. 销售许可:
- 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取得市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零售点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位置,且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存。
2. 储存要求: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储存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严禁私自设立烟花爆竹储存点,所有储存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宣传教育与监督执法
1. 宣传教育:
- 各级政府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2. 监督执法:
-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
-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预案与紧急处置
1. 应急预案:
- 各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 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紧急处置:
- 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的自救互救措施。
- 政府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滕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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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规定,滕州市政府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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