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漳州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避免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最新的管理规定。以下是2025年漳州市烟花爆竹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禁止燃放区域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东至海沧支线
2. 南至角江路
3. 西至中闽大道
4. 北至厦深铁路
5. 泰禾红树湾院子全域及东部片区部分区域(东至海沧区、南至海沧支线、西至鸿渐路、北至省道S201及龙池岩)
三、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活动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单位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举办此类活动,或者在活动中违反安全规程和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违规处罚
1. 罚款: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 治安管理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 法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多部门联合监管
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相关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六、举报机制
鼓励公民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45、110。举报信息将得到及时处理,确保公众的安全与权益。
七、实施与监督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6日起施行,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实施。自该通告施行之日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台管办〔2012〕74号)自动废止。
八、小编建议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和谐、安全的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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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图
发布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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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规定,漳州市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的新年。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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