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玉田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玉田县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二、禁止燃放时间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唐政通安[2021]5号),玉田县自2021年3月8日起实行全域全年禁放烟花爆竹。该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因此2025年春节期间及全年继续执行此规定。
三、禁止燃放区域
玉田县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区域:
- 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
- 自然保护区
- 车站、铁路、轨道线路安全保护区
- 加油站、液化石油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 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四、特殊活动许可
逢重大庆典和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经许可方可进行燃放。作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五、法律责任
1. 未经许可燃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非法经营: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无证经营或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网络销售: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私自贩卖烟花爆竹涉嫌非法经营。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转发此类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市民倡议
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健康,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选择更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如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同时,积极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燃放行为,均有权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45、110。
特此通告。
玉田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了解玉田县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相关部门。祝您新春愉快,平安喜乐!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电话:13918309914
QQ:1967830372
邮箱:rjfa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