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根据提供的资料,莒县并没有直接发布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的具体规定。但我们可以参考日照市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其中包含对森林防火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结合这些信息,可以推断出莒县在森林防火期内对烟花爆竹的使用有严格限制。以下是一篇基于现有信息的“莒县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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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莒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禁放时间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莒县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全县范围内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三、禁放范围
1. 森林防火区域:莒县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包括山林、林场、墓地)及其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重点区域:城区内及周边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具体要求
1. 文明祭祀: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墓地、坟头等场所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以鲜花、植树等方式寄托哀思。
2. 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3. 监督检查: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奖励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监督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9、12119。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止。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莒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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