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长岭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长岭县人民政府在近日发布了一项重要通告,针对2025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此次新规不仅强调了安全与环保的重要性,也让市民在欢庆节日的同时,能够享受到更安全的氛围。
一、燃放时间规定
根据通告,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期间,市民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而正月初二至初八则限制在早上7时至晚上22时的时间段内。任何焰火燃放活动必须获得公安机关的许可,并确保燃放过程中的安全。
二、可燃放区域与禁止燃放区
1. 可燃放区域:
- 在指定的安全燃放点进行燃放。具体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县城内的空旷地带,如国能长岭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北侧的空地。
- 各乡镇和社区也将划定明确的燃放区域,确保市民有合适的场所进行燃放活动。
2. 禁止燃放区域:
- 国家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如火车站、汽车站)、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商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
- 居民住宅区内,特别是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等位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周边区域。
- 其他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区域。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县范围内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环境质量。相关部门将密切监测空气质量变化,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四、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没收非法物品并处以罚款;
- 对于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与咨询
如有疑问或需要举报的情况,市民可以拨打消防救援电话119或公安机关热线110进行咨询与举报。政府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
六、有效期
此次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2月28日结束。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旨在创造一个安全、环保和祥和的节日氛围,希望市民们在享受春节欢庆时,能自觉遵守新规,共同维护美好的家园。
长岭县人民政府此次的通告,凝聚了对市民生命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美好期许,也期待每个人都能积极配合,共同迎接一个安全而欢乐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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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美丽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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