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鹰潭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一、前言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绿色的节日氛围,鹰潭市根据《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及《鹰潭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二、禁止燃放区域
1. 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保护区。
2. 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如加油站、化工厂等。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各类输变电设施周围的安全保护区。
5. 机关、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政府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森林、草地等火灾高风险区域。
7. 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8. 高层建筑:超过一定高度的建筑物及其周边区域。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放区域:如机场净空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等。
三、禁止燃放品种
1. 非法经营、销售的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2. 专业燃放的A级、B级烟花爆竹:需由专业人员操作的大型烟花。
3. 含药量超标、不合规、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
四、禁止燃放时段
1. 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初六):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余地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2. 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发布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直至预警解除。
3. 其他时段:从正月初七开始,燃放时间按照《鹰潭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五、法律责任
1. 违法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鹰潭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2. 举报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向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电话:0701-12345)、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0701-12315)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
六、倡导文明新风尚
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响应“禁燃禁放”规定,以观看烟花秀、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庆祝佳节,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净土,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绿色的节日氛围。
七、小编建议
鹰潭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来维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告。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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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规定,鹰潭市旨在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确保市民过一个安全、环保的春节。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