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黄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与目的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黄石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最新规定。
二、禁止燃放区域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黄石城区:包括黄石市城区及其周边地区。
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令禁止燃放的地点,如学校、医院、加油站、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域。
三、限时燃放区域
为了尊重传统习俗并兼顾环境保护,黄石市在部分区域允许限时燃放烟花爆竹:
1. 黄石居委会、黄石工业园区、水南居委会、凤山村:这些区域在特定时间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允许在禁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
- 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至正月十五(元宵节),市民可以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 临时燃放点:为了确保安全,黄石市在部分区域设置了临时燃放点,如木兰溪治理展示馆旁边的硬化空旷处,允许燃放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四、燃放要求
1. 燃放时间:仅限于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2. 燃放地点:必须在指定的安全燃放点进行,不得在居民楼、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燃放。
3. 燃放种类:提倡使用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
1. 罚款: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 治安管理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 追究责任:全区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若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举报与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举报方式如下:
- 公安110
- 应急管理12350
- 市场监管12315
- 生态环保12369
- 城市管理12345
七、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通过以上规定,黄石市希望在传承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传统习俗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电话:13918309914
QQ:1967830372
邮箱:rjfa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