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张家口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
为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张家口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新规。
二、具体规定
(一)全面禁售禁燃区域
1. 宣化区:根据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宣化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2. 其他区县:张家口市其他区县也应参照类似规定执行,具体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特定时段和地点限制
尽管未提及全市范围内的完全禁令,但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因素,张家口市部分区县可能会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地点作出严格限制。例如:
- 春节期间:在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可能允许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限时燃放,但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 非指定区域:除特别批准外,一般居民区内、加油站、林木密集区等高危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规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众责任与义务
1. 自觉遵守规定:广大市民应增强安全意识,主动配合政府工作,不购买、不燃放非法或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
2.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如发现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见下文),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四、举报联系方式
- 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110
- 宣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3-3380210
- 宣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313-3883003
- 宣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313-3238211
五、小编建议
希望广大民众能够理解和支持政府采取的这些必要措施,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请大家继续保持警惕,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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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寒冰
审核:王春亮
监审:冯海啸 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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