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株洲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城市空气和声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株洲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株政告〔2023〕1号)。以下是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一、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党政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 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3. 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 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6.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7. 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8. 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9.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二、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
限制燃放区域:
- 石峰区:响石岭街道,田心街道,铜塘湾街道(长石村、建设村、霞湾新村除外),清水塘街道(白马村、大冲村、九塘村除外),井龙街道(九郎山村、茅太新村、郭家塘村除外),学林街道,龙头铺街道。
- 天元区:嵩山路街道,泰山路街道,栗雨街道。
- 荷塘区:月塘街道,茨菇塘街道,桂花街道,金山街道(新市村、桐梓坪村除外),宋家桥街道(龙洲村、天台村除外),明照街道的青塘社区。
- 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建设街道,建宁街道,庆云街道(谭家塅村除外),枫溪街道(坚栗村、曲尺村、湘江村除外),龙泉街道(龙泉村、黄田村、早禾坪村、华兴村除外),董家塅街道(五里墩村、百井村、道田村、朱田铺村除外)。
限制燃放时段:
- 每年农历除夕至初八及正月十五为限制燃放时段。
- 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如需在禁放限放区域及限燃时段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三、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的规定,允许燃放的品种包括:
- 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双响、摔炮、擦炮、不定向火箭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采用声、光、电、气等不含黑火药、烟火药的产品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其燃放行为不在本通告管辖范围。经批准实施的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燃放的产品种类不受此限制。
四、违规燃放的后果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我们呼吁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引领者和监督者。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环保节庆方式,过一个绿色环保的新年。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新春佳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株洲!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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