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武夷山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及武夷山市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武夷山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的单位和个人。
三、主要条款
(一)经营许可管理
1. 许可证要求:所有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商家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进行经营活动。
2. 违规处罚:对于未按许可证指定地点经营或无证经营的行为,将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相关规定,处以人民币1500元至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二)燃放区域限制
1. 禁燃区划定:在武夷山市区内,划定若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
2. 限燃区管理:除禁燃区外,其他区域为限燃区,允许在特定时间(如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内燃放符合环保标准的小型烟花。
3. 燃放点设置:各社区应在限燃区内设立集中燃放点,确保燃放活动安全有序。
(三)燃放行为规范
1. 产品选择:市民应优先选购低硫、无硫等环保型小型烟花,避免使用高噪音、高污染的产品。
2. 燃放时间:限燃区内每日晚8点至次日早6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节假日可适当延长至晚10点。
3. 安全防护:燃放时需保持安全距离,远离易燃物,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燃放。
(四)环境保护措施
1. 减少污染:倡导文明过节,鼓励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方式庆祝节日,减少对空气和噪声污染。
2. 垃圾清理:燃放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垃圾,不得随意丢弃,以免影响环境卫生。
四、监督与执行
1. 联合执法: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街道办、供销社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2. 公众参与: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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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夷山市委文明办
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通过上述规定,旨在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营造和谐、安全、美丽的节日氛围。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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