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遂宁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最新规定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遂宁市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严格管控。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以下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全域。
(二)船山区
- 南津路街道
- 凯旋路街道
- 镇江寺街道
- 育才路街道
- 介福路街道
- 永兴镇
- 仁里镇
- 唐家乡
- 桂花镇
- 龙凤镇
(三)安居区
- 城市建成区
- 横山镇全域
(四)射洪市
- 城市建成区
- 沱牌镇
- 大榆镇
- 广兴镇
(五)蓬溪县
- 城市建成区
- 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
- 金桥镇
- 吉祥镇
- 红江镇
(六)大英县
- 城市建成区
- 回马镇全域
二、春节期间临时燃放区域
春节期间,市民可以在非禁止燃放区域和指定的临时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具体临时燃放区域以当地政府部门公告为准,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信息,选择合法合规的地点进行燃放。
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处罚案例
近期,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两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1. 案例一:2025年1月10日10时许,祁某驾驶川B2XXX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在G318线附近被查获,车内装载烟花爆竹200余箱。经调查,祁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该车也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最终,祁某被罚款人民币30,000元。
2. 案例二:2025年1月8日,陈某驾驶川BXXXX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运输烟花爆竹158箱,因同样原因被公安机关查获。陈某也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四、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避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及企业,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交通运输安全和行业秩序。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全媒体记者贺建平
编辑:袁浩程、孙各
责编:李柳
编审:詹良华
终审:王华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我们删除。(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网站)
电话:13918309914
QQ:1967830372
邮箱:rjfa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