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7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靖江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禁止售卖时间
根据靖江市相关部门的规定,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靖江市将全面禁止售卖烟花爆竹。
二、禁止售卖区域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靖江市在以下区域内禁止售卖烟花爆竹:
1. 城区核心区域:
- 北起环城北路以南,南至澄波路以北;
- 东起仙湖路以西,西至抚澄大道以东。
上述四条道路以道路内沿为界,不包括道路及人行道。
2. 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其交通枢纽的安全保护区内。
3. 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域:
- 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4. 敏感机构周边: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医疗机构、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5. 旅游景区:
- 西浦公园、凤山公园、帽天山自然保护区、梁王山自然保护区、禄充、孤山等景区景点。
6. 其他指定区域: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温馨提示
- 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可获取更多关于云南/昆明春节烟花燃放规定、燃放时间、禁限放区域、违规燃放处罚措施以及烟花爆竹售卖时间、地点等信息。
四、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擅自售卖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五、市民义务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环境质量。如有发现非法售卖或燃放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通过以上措施,靖江市政府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这一决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环保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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