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1-16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濮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濮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5年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禁改限”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可燃放时间
1. 龙年的小年(2025年1月22日):全天可燃放。
2. 龙年的除夕(2025年1月28日)至蛇年的正月初五(2025年2月2日):全天可燃放。
3. 蛇年的元宵节(2025年2月12日):全天可燃放。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时间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可燃放区域
1. 市城区可燃放区域:西至大广高速、北至台辉高速、东至京广大道、南至晋豫鲁铁路以外的区域。
2. 禁放区域: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
- 文物保护单位
- 车站及其他交通枢纽
- 化工园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 重要军事设施
- 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
-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
- 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 南水北调干渠两侧1100米以内、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 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
- 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三、燃放注意事项
1. 燃放种类: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2. 安全燃放点:如确需在小区内燃放,必须在空旷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3. 禁止行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
五、其他事项
1. 请市民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2.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通告。
特此通告。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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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规定,濮阳市旨在平衡传统节日氛围与环境保护及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确保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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