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3-14 关注公众号 来源:网络
近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三篇_消费者协会和315是做什么的?消息关注度非常高,想要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最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出有关这方面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深入了解!
为了确保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宣传活动能够顺利开展,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完整的活动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三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15日
####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 六、活动内容
1. 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 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3. 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 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2)
####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xx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1. 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2. 组织各方面力量,在“3·15”活动当天,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市场,贴近消费者,采取设置咨询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印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3.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4. 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 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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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二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3·15纪念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xx
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各位副主任
成员:市市场监管委办公室、企管(信用信息)处、市场(合同)处、竞争执法(直销)处、网监处、商标处、广告处、消保处、质管处、质监处、标准化处、计量处、认证处、特监处、食品综合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健食品处、药化生产处、药化注册处、药化流通处、器械监管处、器械注册处、应急处、信息化处、宣教处、行政处、市消协、新闻中心、药品研究院、器械质检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质检院、计量院、特检院、纺织纤维所、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管理研究所、投诉举报中心、食检院、商品安全监控中心、稽查总队等43个处室和直属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处。
#### 二、活动内容
1. **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为重点,组织区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电子屏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成效,传递正能量;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
2. **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组织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7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维权合力。
3. **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部分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热点、难点问题。
4. **发布xx电商分析报告**: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规模、销量、存活状态等进行搜索,形成并发布xx电商分析报告。
5. **开展生产领域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拟抽查生产领域纸制品66个批次。
6. **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对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抽查。
7. **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推动和宣贯活动。
8. **开展“护老行动”民心工程活动**:编制宣传材料,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9. **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活动**:对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
10. **开展话务人员培训活动**:对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的话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11. **开展投诉举报媒体宣传活动**:宣传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上线工作,与广播电台合作开展专题直播。
12. **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做好全国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13. **召开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情况,部署2018年规范化建设工作。
14. **开展珠宝贵金属产品知识宣传咨询活动**:针对珠宝贵金属产品开展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
15. **开展xx计量博物馆免费参观开放活动**:3月15日向社会免费开放xx计量博物馆。
16. **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数据分析活动**:对2017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进行大数据分析。
17. **开展纺织纤维开放咨询服务活动**:在大型批发市场开展选购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识假能力。
18. **开展xx市食检院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参观实验室。
19. **举办xx“3·15”现场晚会**:联合电视台、网络媒体共同举办晚会。
20. **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首批企业授牌活动**:确定首批企业名单,召开颁牌大会。
21. **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工作总结暨启动活动**:总结2017年老年消费教育公益讲堂活动,持续推动老年消费教育。
22. **发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10个典型案例**:甄选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并发布。
23. **发布纺织制品比较试验报告**:对48件纺织制品进行比较试验并发布报告。
####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对口推动消费维权工作。
2. 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3. 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注重收集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反馈消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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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三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二、活动内容
1. **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解读2018年消费年主题意义,听取意见,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2. **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南百广场开展主题活动,宣讲相关法律知识,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
3. **举办老年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举办老年消费教育活动,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
4. **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
5. **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
6. **征集评选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从2017年案例中评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确保活动有影响、有深度。
2. 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要坚持16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备勤执法保障到位。
3. 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策划宣传方案,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
4. 反馈情况,加强沟通。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
消费者协会和315是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机构。其中,电话热线12315是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拨打该热线后,可以直接联系到消费者协会,获得相关帮助。消费者协会在我国的许多城市都设有专门的编制机构,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消费者协会在处理消费者纠纷和维权事务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这些机构的努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同时,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也促进了市场秩序的规范,增强了公众对市场的信任感。
总之,消费者协会及其相关服务(如12315热线)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存在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实际的帮助,还推动了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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